典型案例
Typical case
刑辩团队再发力,涉企不诉化纠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次数:211次

近期,由本所刑事团队承接,合伙人林晓璐律师指导,周天律师主办的一起涉企经济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律师从侦查阶段至审查起诉阶段给予了当事人全面的法律帮助,案件的起因、被害人过错涉企案件从轻处罚以及法定减轻或从轻等情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进行了良好沟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本所辩护意见,对全案6名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概况】

本案犯罪嫌疑人某甲(化名)所在A公司(化名)与被害人所在B公司(化名)存在债务纠纷,B公司拖欠A公司130余万欠款A公司曾多次催告,B公司至今仍未支付。事发当日,在老板S的带领下,犯罪嫌疑人某甲其他5名公司人员前往B公司催收债务,希望协商解决两公司间的债务纠纷。一开始,双方沟通较顺利B公司也表示愿意还款,但被害人某丙B公司员工)及其同伴出现后临时反悔,拒不还款且态度不好,双方从而发生口角争执。双方在发生争执后报警,在等待出警过程中,双方再次产生冲突,进而演变为肢体冲突。后经法医鉴定,某丙构成轻伤,其同事1人也构成轻微伤。知晓鉴定为轻伤的情况后,本所律师团队律师立即研判此案已涉嫌故意伤害罪,而不是简单的行政违法案件。本所律师一边建议A公司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一边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带领本案嫌疑人主动投案,争取取保候审。

嫌疑人到案后,敬卓律师团队律师多次研判事发现场视频,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前因后果,并对有关企业间存在经济纠纷的资料进行全面了解和梳理。经律师团队良好沟通,向公安机关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及涉企经济纠纷的资料,在侦查阶段为嫌疑人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敬卓律师团队将周密准备的法律意见书、涉企经济纠纷相关资料、取得谅解等相应材料提交给检察院,敬卓律师团队在本案辩护所采取的“重点突出,多维展开”的策略,起到了良好效果,最终获得了人民检察院相对不起诉的好结果。

 

【辩护策略——重点突出,多维度展开】

1.案件起因系经济纠纷,被害人及其单位有过错在先,犯罪嫌疑人某甲并非蓄意挑事闹事

本案系由民营企业经济纠纷引起,犯罪嫌疑人等人前往B公司目的是催要欠款。A公司与被害人所在B公司存在债务纠纷,B公司拖欠A公司130余万欠款 A公司曾多次催告,B公司至今分文未付。事发当日,犯罪嫌疑人某甲及其同伴前往B公司催收债务,犯罪嫌疑人某甲及其同伴自始至终均没有蓄意挑事闹事的动机。

前往B公司催收债务实为情势所迫。其一,案发前B公司经营状况急剧恶化,且其营收未进入B公司账户这将会导致A公司债权无法实现的风险。其二,案发时A公司内部正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B公司拖欠的130余万元款项,对于长期处于困境刚获新生的改制企业A公司,尤其是在疫情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是事关生死存亡的问题。故本案嫌疑人的动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维护债权利益情势所迫,事出有因。

2.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建议检察院提存保证金进行取保候审。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系主动到派出所投案,系自首;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并且A公司法律顾问及本所律师一直在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只是由于被害人一直不肯明确提出赔偿金额,导致和解遇阻。本所律师首先敦促公安机关将案件尽快报送检察院,然后主动向检察院提出适用提存保证金制度,以保证被害人后续能获得赔偿,同时能以“情节较轻,无社会危险性”为由将嫌疑人取保候审出来。终于,嫌疑人在被拘留了十几天后成功取保候审出来。

3.充分发挥涉企营商案件辩护策略,向检察院建议不起诉

本案犯罪嫌疑人某甲等人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积极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小,且一直努力尝试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悔罪态度良好,补救措施到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的相对不起诉情形。

同时犯罪嫌疑人某甲等人作为A公司的管理层,一旦被作起诉处理,会对A公司的声誉以及经营管理活动造成巨大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相关司法文件精神,应当尽量把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涉案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慎捕”“慎诉”。因此,敬卓律师团队向检察院建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某甲作不起诉处理。

4.向检察院建议延长办案期限,申请召开公开听证会

案发后,A公司代表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多次协商沟通赔偿事宜,并主动提出了20万元赔偿方案,该赔偿方案已经远超受害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但前期和解工作并不顺利,被害人屡次拒绝协商,后面更是索要60万元的不合理巨额赔偿。因此,敬卓律师团队申请检察院不要立即将案件起诉至法院,尽量给予双方当事人充足的谈判时间,并且申请检方就赔偿事宜组织调解,如果被害人方仍拒绝调解,建议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最终,在采用律师建议的谈判策略后,本案嫌疑人最终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获得了被害人谅解。

 

【相对不诉,云开月明】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敬卓律师团队的建议,认为“被不起诉人某甲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某甲不起诉。自此社会矛盾得以妥善解决,A公司的6名涉案人员均被不起诉处理未留下刑罚记录,对他们的个人和家庭的影响降到最低,本案得以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