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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卓视点|唐宾律师:商事诉讼策略制定与选择——董事勤勉义务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6 浏览次数:171次

“敬卓讲坛”第九期主题分享会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敬卓律师始终秉承着敬畏法律之心,追求卓越之志,胸怀谦逊、包容、开放的态度,不断积累学习、不断进步。为了更好地推动律所专业化发展,提高律师专业化水平,2023年8月24日下午,敬卓所举办第九期敬卓讲坛。本次讲坛由敬卓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唐宾律师做《商事诉讼策略制定与选择——董事勤勉义务的认定与责任承担》的主题分享,由李钰龄律师主持。


  特别嘉宾谢佳、合伙人胡道君律师、合伙人周天律师、李钰龄律师、王刚律师、于亮律师、陶冶律师,以及全体律师助理和实习生参与此次讲座。


经验分享(上)

  唐宾律师首先介绍其代理的部分经典案例,其风趣幽默的讲述为整场讲座拉开了序幕。

  气氛正合适,唐宾律师简洁生动地引入其承办案例,讲座正式开始。在此次案例中,唐宾律师代表总包方湖北某公司向项目业主A公司主张剩余结算款。唐宾律师在接手此案件时,A公司已经丧失债务清偿能力,客户对回款不抱有太大希望。

  但接受委托后,唐宾律师团队通过查阅A公司工商档案,敏锐地发现①曾经认缴增资的A公司股东之一的外方股东B公司未在认缴出资期限结满后缴纳出资,②A公司增资前后,张某和宋某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为了实现客户目的,唐宾律师团队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最终确立了①诉请A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在为缴纳增资款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及②未尽催缴注册资本勤勉义务的高管张某和宋某在B公司未缴增资款本息范围内对工程款债权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策略。

  从梳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以寻找请求权基础,到检索大量案例进行实证研究,并查找诸多法律文献填补相关规定的漏缺,唐宾律师团队不断完善诉讼方案,为之后精彩的庭审争锋做好铺垫。

 

经验分享(下)

  茶歇之后,唐宾律师继续分享其承办案件精彩过程。经过缜密周全的前期准备、庭审中缜密的质证和说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意见,一审判决①业主方A公司向客户湖北某公司支付工程款6200余万元,②股东B公司在未缴纳增资本息(约2000万元)范围内对A公司不能清偿的前述判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③B公司董事对B公司的责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取得了超出委托人预期的诉讼效果。

  一审判决后,B公司董事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中,董事更换了代理律师,改变诉讼思路,提交了补充上诉意见,制定了以债权出资替换现金出资的诉讼策略。唐宾律师针对上诉主张提出了强有力的有效抗辩,高院最终驳回B公司董事上诉,维持原判。

讨论交流环节

  讲座结束,参会人员意犹未尽。胡道君等律师向唐宾律师提问承办疑难复杂公司商事案件的心路历程,唐宾律师介绍了自己自独立执业以来,深耕建筑工程和公司法,尤其是建筑工程和公司法交叉案件的感悟,并鼓励大家在敬卓律所这个平台上深耕专业,树立专业形象,形成自己的业务标签。

 

唐宾律师

  唐宾律师专注于建筑工程、房地产和商事争议解决,在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法院处理多起疑难复杂的争议解决案件,案件类型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纠纷、高管因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等等,相关案件均取得了理想效果。

  唐宾律师在办理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先后成功办理了追加未届出资期限的央企为被执行人和追加违法减资的国有基金公司为被执行人等案件,并撰写有《追加未届出资期限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实务问题研究》《未经执行程序诉请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探析》《一人公司审计报告证明效力裁判思路的解构与反思》等文章。